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度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中山大学研院〔2020〕128号《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东风
副组长: 金檀、黄涵梓
成员:许德金、曾晓阳、杨劲、徐爱红、李莉、研究生代表
秘书:江婷婷
二、评选程序
(一)10月8日17:00前:个人提交相应奖项申请,备齐材料装订成册,交至班长处;
(二)10月12日12:00前:班级评审小组初审材料,在班内公示综合测评排名和申请情况,并报送学院学工办;
(三)10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料,讨论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四)10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核确认或评选。
三、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附件1)及《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外语〔2019〕18号)(附件2)。
2、名额及奖励金额:3名(博士1名,学术学位硕士2名),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考试作弊者;在学术研究中有作伪、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者;前一学年必修课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下或选修课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参评的其他情形。
4、个人申报材料:
(1)《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3,双面打印,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2)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研究生秘书签章,2020级新生除外);
(3)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认定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二)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名额:硕士研究生1名,10000元/人。
2、评选条件及标准: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3、个人申报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4,双面打印,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2)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研究生秘书签章);
(3)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班成立评审小组负责班级初评工作,并汇总所有项目个人申请材料上交学工办,《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附件6);《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仅提交电子版。
(二)请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报送材料,逾期视弃权处理。纸质版材料送至学工办30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wyxgb@mail.sysu.edu.cn。
附件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附件2:《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外语〔2019〕18号)
附件3: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班级汇总用)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班级汇总用)
附件7: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汇总表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84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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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