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生处《关于曾宪梓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下发的《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工作    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已于2016年6月毕业,为做好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工作,请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附件1)院系对获奖学生升学、入党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第六期奖励计划候选人遴选工作    1.奖励介绍:    (1)名额:全校共70名,各院系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候选人(附件3)    (2)奖励金额:500元/人/月,按照10个月发放,共计5000元/人/年。    (3)续评考核:学校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要求,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在本科阶段根据学制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考核合格的条件与参评条件一致。    2.参评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关于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的相关规定;    (2)2015级,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就读的本科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学生处最新公示的名单为准);    (7)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单位(年级、班级或者专业)前50%(包括50%)。    3.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者登录学生处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系统)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    ②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③2015-2016学年度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④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加盖学院公章)。    (2)院系初审    院系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候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提交《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附件5);    (3)学生处组织复审    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4)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组织终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报送材料    1.推荐获奖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签名);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版;    3.推荐获奖学生2015-2016学年度成绩单(加盖教务专用公章)纸质版和扫描件;    4. 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和扫描件;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6.《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院系统一组织报送,电子版命名为“某学院(系)曾宪梓奖学金材料”,并在10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cjxj@mail.sysu.edu.cn。 附件: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奖励计划名额分配表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    6.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模板    7.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简介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16年9月30日8点前将材料发至flsoffice@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外院304室。逾期不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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