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5学年春季学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教务〔2015〕155号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2015学年春季学期,我校拟派出2名优秀本科生前往该校交流学习(时间为2016年1月-6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合作高校
交换名额
我校拟派出院系
网申时间
院系推荐
截止日期
香港大学
2
法学院、传播与设计学院、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大学院、海洋学院、心理学系、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移动信息工程学院
8月17日至8月24日(周一)
8月25日(周二)
二、选拔程序
1.项目详情:项目主要面向2013、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中山大学教务处主页查看具体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港澳台地区——项目介绍”。同一批次内,每位同学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所高校交流学习,重复申请作弃权处理;交换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合作高校返回原属学校。
2.截止日期:8月25日上午12:00
(1)申报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见上表,网址:http://202.116.65.196/),请各院系老师在开放时间内登陆系统,完成提名。获取系统操作指南请访问http://jwc.sysu.edu.cn/Item/8675.aspx
 
 3.名单确认: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终审并确定名单后,教务处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报名方式:外院学生需在8月2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于8月25日上午12:00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到南校区外院教务办211室。
 
5.报名材料:请仔细阅读项目介绍,访问路径为“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港澳台地区——项目介绍”。
 
6.联系电话:020-84113602;联系人:邓老师;邮箱地址:jwfls@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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