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1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在应用英语方面的学术传播能力,助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我校汪淑钧老师之女夏纪梅教授和夏纪慧校友捐资设立“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根据奖学金捐赠协议,学校现启动2021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

本年度共奖励10名研究生,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评选对象

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学术成果突出,学术成果的语言使用限定为英语。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较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在读期间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本研究生培养层次内在读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申请要求

根据捐赠方要求,申请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成果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

2. 成果须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同一项成果只能申请本奖项一次。

3. 成果需是学生在其申请时的就读阶段产生的成果,即博士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阶段的成果作为申请材料,硕博连读生除外。

4. 申报材料中,学术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学校发布奖励文件、发放奖学金和奖励证书。

请参评同学2022516中午12将附件1、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xgb@mail.sysu.edu.cn,并将纸质版交至学院303办公室。学生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学术成果、学术会议、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2)初评推荐学生的汇总表(附件2)。

 

 

附件:1.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

2. 院系初评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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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20-84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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