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所、中心,各硕士研究生班级:

       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中山大学研院〔2022〕97号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对象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录取类别为在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原则

正常学制内的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附件1)和《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修订)》(附件2),学院须根据参评研究生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

第一学年度奖助金评选主要考虑申请者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30人;(2)二等奖助金:32人;(3)三等奖助金: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得一、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专业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6人;(2)二等奖助金:8人;(3)三等奖助金: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得一、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专业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正常学制内的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附件1)。

研究生奖助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院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等工作任务。

2.评审标准: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助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或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

二等奖助金: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三等奖助金: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研究生教务秘书、学生代表

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2.各班成立班级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申请材料的汇总和初审。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二)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7月20日—8月17日,个人提交申请(新生无需填写)。

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请导师审核推荐并签字后(可使用电子签)连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于8月17日前交至各班级评审小组处。逾期不申请的同学视作自愿放弃奖助金资格。材料提交标准请参考《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附件2)。申请三等奖助金只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无需提供上述加分证明材料。

2.8月17日—8月21日,班级评审小组初评、班内公示。

班级评小组负责复核学业成绩以及加分证明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排序并填写在《XX级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中,在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4及其他电子版材料821日下午17点前发至wyxgb@mail.sysu.edu.cn,所有纸质版汇总表以及加分材料8月31日中午12点前提交到学工办303

 3.8月21日—8月31日,学院审核材料、评审、公示、上报名单。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和评审。学院将按评选程序直接取消考核不合格研究生的奖助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

附件2.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XX级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汇总表(班级用)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0-84113125;邮箱:shenln3@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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