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所、中心,各博士研究生班级:
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2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不含2020级及此后年级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需单独评审。具体参评名单请见附件5。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要求,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多角度引导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实现研究生奖助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1.2021级及此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老生)
一等奖助金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其中,一等奖助金名额中包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该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9〕93号)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各培养单位基本修业年限内2021级及此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名额合并下达。
2.2022级的博士研究生(新生)
校长奖学金(特等)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
其中,校长奖学金(特等)名额中包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该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9〕93号)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3. 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具体名额分配: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具体请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附件1)、《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附件2)相关规定。
研究生奖助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院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等工作任务。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应以本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为主,同时应有本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代表各一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
2.各班成立班级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申请材料的汇总和初审。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二)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5日—9月16日,个人提交申请(新生无需提交)。
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请导师审核推荐并签字后(可使用电子签)连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于9月16日前交至各班级评审小组处。逾期不申请的同学视作自愿放弃奖助金资格。材料提交标准请参考《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附件2)。申请三等奖助金/二等助研金只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无需提供上述加分证明材料。
2.9月16日—9月18日,班级评审小组初评、班内公示。
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复核学业成绩以及加分证明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排序并填写在《XX级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中,在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4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在9月18日晚上24点前发至wyxgb@mail.sysu.edu.cn,所有纸质版汇总表以及加分材料9月19日中午12点前提交到学工办303。
3.9月18日—9月20日,学院审核材料、评审、公示、上报名单。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和评审。学院将按评选程序直接取消考核不合格研究生的奖助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
附件2.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XX级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汇总表(班级用)
附件5.2022学年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参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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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沈老师、赵老师;电话:020-84113125、020-8411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