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3〕6号),为保证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请提前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待教育部下达正式通知后,学院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补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基础扎实,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课程成绩排名在前50%。对于高水平运动员、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课程成绩包括文化成绩和专长成绩。

(二)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重考或重修后的成绩计算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辅修课程及荣誉课程除外)。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6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达到426分及以上。对于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对于高水平运动员、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本项不作要求。

 

二、课程成绩计算时段为四年制本科生按一至三年级,五年制本科生按一至四年级。体测成绩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体测成绩的平均分(四年制、五年制均适用)。体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项目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31日。

 

三、对推免生的身体素质基本要求:身心健康,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一至三年级平均分达60分及以上,免测除外)。

 

四、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且已退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已退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免工作是一项指标资源受限的工作,竞争激烈,请各位同学务必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获得我校推免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 教务部不再受理其因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原因办理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六、学校教务部将在完成推免工作后开始受理开具推免资格证明的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确定推免资格之前,暂不受理相关盖章申请。

 

七、学院推免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必要时组织相关学生院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八、学院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和资格认定遴选工作将按《外国语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附件2)执行。

 

九、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前,学院通过教务系统确认推免基数、录入推免小组名单。

(二)9月2日前,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推免申请。

(三)9月6日前,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推荐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并将排序情况进行公示。

(三)名额下达后,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十、推免工作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 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3);

  2. 中山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4,另发);

  3. 成绩单纸质版原件;

  4. 专业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 第二外语考试最高级证书复印件(若有);

  6. 国际或国家级比赛获奖证书

  7. 其它有关遴选指标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1. 电子版报送:材料清单第1-7项电子版请在2024年9月2日24: 00前发送至学院教务公务邮箱:jwfls@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专业-学号-姓名-推免申请材料”,文件命名:“专业-学号-姓名-推免申请表/推免情况一览表/...”;

  2. 纸质版报送:材料清单第1-7项纸质版请在2024年9月3日12:00前提交至外国语学院楼211办公室本科教务秘书王老师处,未按照要求填写或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

 

 

附件:

  1. 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 外国语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3. 中山大学本科生推免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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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841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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