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3〕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做好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提前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待教育部下达正式通知后,学院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补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按《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3〕6号)规定,及各院系已报教务部审定备案的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执行。
二、课程成绩计算时段为四年制按一至三年级,五年制按一至四年级。体测成绩为一至三年级体测成绩的平均分(四年制、五年制均适用)。体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统计截止时间是2023年8月31日。
三、各院系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特殊学术专长项目统计截止时间是2023年8月31日。
四、推免工作采用等额推荐方式,推荐名额数按教育部正式下达数量执行。若院系报送的推荐人数少于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数,剩余的推荐名额数由学校收回。因现阶段教育部对本届的推荐名额尚未下达,为保证在推荐名额数正式下达时能顺利并及时完成各项资格认定工作,学院提前启动该项准备工作,并在推荐名额数正式下达后,即同步完成各项推荐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
五、学校教务部将在完成推免工作后开始受理开具推免资格证明的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确定推免资格之前,暂不受理相关盖章申请。
六、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务部的最新通知为准。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填写:
1. 《中山大学本科生推免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中山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学院另发)、本人获奖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前。
1、附件4的报送方式:
电子版。附件4文件命名:“年级专业+学号+姓名+推免情况一览表”。报送邮箱:jwfls@mail.sysu.edu.cn。
2、附件3和本人获奖等证明材料的报送方式:
附件3提交原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本人获奖、外语等级考试等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要提交审核。
提交地点:外院大楼211办公室
附件:
1.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 外国语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2024届推免版本)
3. 中山大学本科生推免资格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戚文欣,电话:020-84113602,邮箱:jwfls@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