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1〕233号)和《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0〕22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就我院推免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分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二、各类推免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类、支教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的补偿名额类)的录取,均需具备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我院按照有关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
其中,支教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的补偿名额类的推免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适时启动,由教务部按照我校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由校团委和相关学院(直属系)负责组织具体选拔工作。
三、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我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遴选工作小组,报教务部备案。
(二)我院负责本学院免试生推荐资格的材料审核及报批工作,教务部负责全校各院系免试生推荐资格的材料复核工作,并负责汇总全校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推荐名额
我院按教务部下达的推荐名额数进行推荐。因现阶段教育部对本届的推荐名额尚未下达,为保证在推荐名额数正式下达时能顺利并及时完成各项资格认定工作,学院提前启动该项准备工作,并在推荐名额数正式下达后,同步完成各项推荐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
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采用等额推荐方式,推荐名额数按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数执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数需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若学院(直属系)报送的推荐人数少于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数,剩余的推荐名额数由学校收回。
五、推荐条件要求
我院在推免工作中应以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具体按已报教务部审定备案的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执行,详见附件1。
六、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七、学生应慎重考虑后再决定申请与否。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
八、获得我校免试生推荐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九、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填写:
1. 《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此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本人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 《中山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此表提交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提交到学院211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到办公邮箱:jwfls@mail.sysu.edu.cn。
附件:
1.《外国语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2.《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
3.《中山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
外国语学院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0-84113602,邮箱:jwfls@mail.sysu.edu.cn)